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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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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菲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激光电视光学屏幕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进行自验收,并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16日(20个工作日),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联系方式

验收文本

验收监测单位

激光电视光学屏幕

成都菲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西区天宇路9

13683458347

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四川溯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成都菲斯特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文本.pdf

专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