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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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博达研发试验项目(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进行自主验收,并编制了验收调查报告表,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3日(20个工作日),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联系方式 | 验收文本 | 验收监测单位 |
成都晨光博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晨光博达研发试验项目(阶段) | 四川双流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腾飞六路 168 号 | 18728000840 | 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 四川溯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晨光博达研发试验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