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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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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博达研发试验项目(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进行自主验收,并编制了验收调查报告表,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3日(20个工作日),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联系方式验收文本验收监测单位

成都晨光博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晨光博达研发试验项目(阶段)

四川双流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腾飞六路 168 

18728000840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四川溯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晨光博达研发试验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验收意见doc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