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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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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双流校区(现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进行自主验收,并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2月9日(20个工作日),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点联系方式验收文本验收监测单位
四川大学四川大学双流校区(现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建设项目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028-85401825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四川溯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1、江安校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pdf

2、江安校区自主验收专家评审意见.pdf